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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员声音|粟显波:加强粮食质量溯源管理

发布时间:2022-01-19 信息来源: 【字体:

 “粮食安全不是一个新课题,这些年来我们始终把粮食安全当作首要工作来抓,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粮食安全之路。”省政协委员粟显波说,她从三个方面建议加强粮食质量溯源管理,促进粮食安全。 

首先,要抓粮食质量源头溯源管理。

对销售不合格种子的经营者根据《种子法》《食品安全法》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》等依法依规重处,抓稻谷种子的溯源管理。农业农村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联合检查组,并在政府层面形成长效机制,对全县农药、化肥经营者进行检查,农药化肥必须有正规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才可销售,并大力推广生态有机种植,抓农药、化肥的溯源管理。全覆盖推广石灰降镉技术,全力实施绿水青山工程抓土壤、水源的溯源管理。

其次,抓粮食购销溯源管理。

健全粮食溯源制度,根据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》由政府出台《稻谷收购先检后收实施办法》《稻谷溯源管理办法》等,发放《粮食经营台账》《粮食质量安全溯源登记》《粮食质量安全档案 》《粮食质量原始记录表》等台账,形成一套规范的粮食溯源制度,并强化监督管理。健全稻谷收购溯源制,粮食收储企业加强入库粮食必检项目检测,送粮人按入库流程进行粮源登记,建立台账,如实做好粮食质量安全溯源登记,并完善粮食质量安全原始信息记录。

再者,抓粮食监督溯源管理。

加强粮食购销监督检查,是落实粮食质量溯源的有效手段。一是粮食行政管理、市场监管部门等要加强对从事稻谷收购、销售、加工企业的监督,定期对稻谷流通市场进行检查,重点检查粮食经营企业稻谷溯源登记手续、台账建立、粮食质量等情况。二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制度,加强对粮食收储环节先检后收工作的监管;发现粮食经营企业存在制度落实不严、不实,未落实先检后收政策等行为,根据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,依法依规查处。(转载:常德日报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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